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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責任

香港教育大學(教大)制定了相關的僱傭政策、程序及員工支援措施,以規範與僱傭相關的事宜,並營造互相尊重及互相支持的工作環境。相關措施涵蓋招聘及薪酬、工作場所行為、員工溝通,以及外聘服務供應商的聘用。

1. 招聘、平等機會與薪酬

教大是平等機會僱主,致力提供公平及互相尊重的工作環境。大學按照其政策及適用法例處理歧視及騷擾事宜,並不容忍任何歧視或騷擾行為。

招聘及僱傭決定均以運作需要、職位要求、個人資歷、相關經驗及工作表現為依據,不會基於適用法例或大學政策所禁止的歧視理由作出決定。

大學的薪酬安排會考慮教職員的個人資歷及經驗,以及相關職位的要求與職責,並按照適用的聘用條款及大學的薪酬安排執行。

大學遵守適用的香港僱傭法例,包括在適用情況下遵守《最低工資條例》。

2. 平等機會

大學致力在僱傭方面提供平等機會,並按照其政策及適用法例處理歧視及騷擾事宜。大學的《平等機會政策》適用於教職員、學生,以及其他與大學有往來的人士,包括合約工作人員、服務供應商及求職者。

大學已制定相關程序,以處理涉及歧視及騷擾的投訴。大學會按照相關程序處理工作場所的關注事項,並充分考慮個案情況及尊重相關人士的保密需要。

詳情請瀏覽平等機會校園網頁。

3. 教職員協會

根據《基本法》第二十七條,香港居民享有結社自由,以及組織和參加工會的權利和自由。《僱傭條例》亦就僱員行使指定的工會權利提供法定保障。

根據《僱傭條例》,僱員有權依法與他人聯合組織工會或申請工會註冊、成為已註冊工會的會員或職員,以及在適當時間參與工會活動。僱主不得阻止或阻礙僱員行使上述權利,不得因僱員行使該等權利而對其作出懲罰或歧視,亦不得將放棄或不行使該等權利列為聘用條件。

教大亦設有教職員協會,為教職員提供渠道,就僱傭及工作環境相關事宜表達意見及提出關注。

詳情請瀏覽以下教職員協會的網站:

– 香港教育大學學術人員協會

– 香港教育大學職員協會

香港教育大學人力資源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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